常見雇主與勞工間之勞動契約,設有勞工最低服務期間之限制,或訂定勞工最低服務期限暨其違約金約款,該約款就猶如勞工的緊箍咒一般,妨礙勞工的工作自由。然而,勞工若果真提前離職就真的需要「依約賠償」嗎?該約款真的有效嗎?

文章標籤

阝東弁護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