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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行必要之利益權衡-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 424號判決
判決要旨:
是否具公用地役關係,不能只是單一考量現行通行者之便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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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內容摘要:
是否為通行之必要,雖涉及土地所有人、道路沿線居民及須利用該道路之不特定多數人間利益之權衡,但不能以之為是否具公用地役關係之唯一標準,更不能只是單一考量現行通行者之便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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